企业高管跳槽,同业禁止取证
2013年9月,我公司接受了一起国内上市公司、电器行业的龙头企业A集团关于同业禁止取证的委托:A集团一名中层高管、销售分公司经理张某因工作矛盾选择了辞职,据悉,可能高薪应聘于国内一家大型同行企业B公司担任类似职务,利用其多年在业内的从业资源效力于B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A集团的市场竞争构成一定威胁。按照同业禁止的协议,张某辞职后三年内不得到同行业的企业任职,禁止把公司资源或者技术或客户带到相同行业的公司,相应的A集团在此期间支付张某原工资收入的80%,合计约十几万元作为补偿。现在张某违反协议,任职与A集团有竞争关系的同行企业,对A集团的市场利益构成威胁,A集团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阻止张某的侵权行为,需要取得张某违反竞业禁止的真凭实据,依法进行诉讼活动。
我公司接手此案后,依据A集团提供的张某个人资料和同行企业的相关信息,通过我们特有的信息查询渠道将张某的行踪锁定在了山东省济南市B电器集团公司。于是立即派员北上泉城开展实地调查工作。
一、 网站信息
我们访问B电器集团公司及相关分公司的官方网站,对其发布的信息进行仔细研读,发现了多条涉及张某活动的公司新闻报道,有张某参加某个生产经营会议的消息,有张某在公司年会上活跃的身影……图文并茂,不仅张某的照片清晰可辨,在张某姓名的前面还赫然表明了“B电器集团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的头衔,首站告捷,但这些消息最新的都已经是一个多月前的事情了,张某现在是否还在职在位?
二、 以车找人
到达济南B集团公司,我们在公司大门附近找了一家旅馆住宿下来,在位于三楼客房的露台上就可以方便地观察到公司大门口甚至公司厂区围墙内人员、车辆的活动情况。通过观察,我们发现了先前查悉的张某的轿车,后来我们隐蔽在自己的轿车内对停放在B公司宿舍区内的张某的轿车进行蹲点守候。次日早上7点多钟,发现了张某独自一人从专家公寓楼内走出来,驾车驶离,我们随即驾车跟踪,发现张某将车驶进了B公司厂区内并停放在办公楼前,后独自进入了办公楼内。这一切都及时地记录在了我们的镜头内。
调查员通过对办公楼内部的查看发现:一楼是技术分公司和大厅,二楼是销售分公司,三楼是广告分公司。张某在二楼销售分公司经理办公室内的老板桌后安然就坐,接待部属、处理工作。由于只能匆匆一瞥,张某在办公室内的活动未能进行影像取证。
这样通过以车找人和跟踪盯梢的方法初步确定了张某现在任职的部门和住宿的楼栋。
三、 公示信息
本来我们想等张某下班回宿舍之际通过跟踪明确其居住的楼层和门牌号,结果在对张某出现的专家公寓外围进行搜寻的过程中,意外地发现在一楼楼洞的大门上张贴着每家每户的水电费账目公示表,清清楚楚地表明了门牌号码、户主姓名、水电费数额、缴费日期等信息,张某的姓名赫然在列。这样不仅查明了张某的住址,而且获取了B公司为张某提供住宿的有力证据。
我们在对张某上班的办公楼大厅进行搜寻的过程中发现了几块展板,其中一块以图表的形式展示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图,上至集团总经理,下至各部门负责人一一列出,“销售分公司经理张某”也位列其中。
这些也都被我们“若无其事”地用手机摄入了镜头。
四、 视频资料
通过视频录像记录被调查对象的行踪和活动是我们调查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这一次我们也同样获取了大量张某在B公司上下班、参与公司活动的视频资料。主要渠道如下:
1、 隐蔽车内拍摄
我们根据张某的活动规律,事先将我们自己的车停放在张某车子或住所或办公地的附近,秘密拍摄了多日张某进出公司专家公寓住处、上下班刷卡进出住宅区与厂区想通的小门、进出印有公司名称标识的办公楼等视频。
2、 专用设备拍摄
为了获取张某进出销售分公司的视频资料,我们使用了专用设备隐藏在该办公楼二楼的电梯间与销售分公司的通道内,对进出电梯与销售分公司的人员进行秘密摄录,如实地记录了张某上班期间多次进出电梯与销售分公司的过程。
这里需要补充交代一个情节,也是我们这一次调查过程中经历的最惊险的一幕。我们调查员为了选择专用设备放置的最佳位置,在B公司早晨上班前就进入办公楼内进行踩点,在销售分公司经理办公室门前及电梯间等处的楼道进行反复观察,结果被一位提前到班的销售分公司的工作人员遭遇并产生了怀疑,当调查员再次出现在电梯间想重新选择设备放置点的时候,这位工作人员正好也来乘电梯,就问我们调查员是干什么的,调查员搪塞说是找人的,然后只好与他一起乘电梯到了一楼,再无奈地坐到大厅的沙发上等机会出门。这时正好张某也提前到班了,那个工作人员就向张某汇报了对调查员的怀疑,并将张某领到调查员的身边进行进一步的盘问,好在调查员对公司办公楼的机构有所了解,就答复说是到广告公司办事的,在等人上班呢。张某狐疑地注视了调查员一会儿,最后“宽容”地离开了。调查员事后回想起来还不免后怕,要是张某等人再顶真追问下去,可就真要露馅了。这一次冒险的收获是专用设备拍摄的效果还不错,不仅拍到了张某上班出电梯后进销售分公司的镜头,还拍到了上班后张某又拿着笔记本出销售分公司进电梯的过程,与我们另一组隐蔽在办公楼附近车内拍摄到的张某去参加集团会议的视频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过程。
3、 远距离拍摄
在我们住宿的宾馆三楼有个平台,正好就是远距离观察B公司厂区内情况的制高点,可以看到销售分公司办公楼门前及与集团总公司办公楼之间的一片很大的区域。我们就利用这个得天独厚的地利条件,在张某上班的区域守在平台上进行观察,既安全,又全面,再使用我们专业的远程摄录设备,拍到了不少张某在B公司厂区内活动的视频。
这样,通过上述几个途径,我们经过一个星期的连续工作,获取了大量张某在B公司上班任职的证据资料。
五、 真金不怕火炼
A集团委托人在审查了我们提供的资料之后,提出一个缺憾,没有搞到有张某亲笔签名和B公司印章的公文资料。当时我们觉得有点冤枉,如此证据确凿,怎么还能再吹毛求疵呢?虽然A集团后来支付了全部委托费用,但是还让我们感觉到了他们的不满。
也许应了那句老话“善有善报”,虽然当时看来好像委托人不够满意,但我们认认真真的工作最终还是被认可的,2004年10月份,在时隔一年后,A集团的委托人又与我们公司取得了联系,对我们在济南的工作大加肯定,又先后提交了三起类似的委托,都是同业禁止的。我想,A集团一定是在货比三家之后才又重新选择我们公司的。虽然这三起案子我们也都完成了任务并成功结案,但由于被调查对象都是同一个单位出来的,济南案件的成功为后来跳槽的人提供了警示,他们明显地都增强了防范意识,不仅在互联网上难以查到他们在新单位任职的信息,甚至实地到了新单位内部也查不到他们任职的公示牌、通讯录等,所以我们即使下了更大的功夫,搜集到的证据也没有济南的全面了。
其中在天津的那个案子,我们的专业技术设备还被被调查对象周某发现,害得我们不仅无功而返,还差点被反查。不得已,我们只好暂时偃旗息鼓。但是在挫折面前,我们绝不言弃,在时隔两个月后再闯“虎穴”,趁早上上班前混进被调查对象周某任职的办公楼内,通过明察暗访确定了没有任何标示的周某的办公室,发现真好门开着,室内无人,估计是清洁工打扫卫生所为,我们的调查员趁机溜门入室盗取了办公桌上的一摞文件,经过审查后发现了有周某亲笔签名的公司文件并进行了固定取证。这一次虽然完成了委托任务,但非法调查手段所承担的法律风险还一直让我们忐忑不安。
六、 总结经验教训
1、 被调查对象的疏于防范
当被调查对象在完全没有知觉的情况下,我们的调查成效要明显得多,能获取到的资料也多得多。当被调查对象警惕性提高之后,我们的工作难度也是成几何级上升的,但也不是完全无计可施,只要我们善于动脑经想办法,灵活善变,被调查对象往往也是防不胜防的,因为毕竟他在明处,我们在暗处,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上面四起委托就是很好的例证,即使我们的技术设备被发现,我们的调查意图被暴露,被调查对象也不可能终止他来之不易的新工作,只要他还在继续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我们就一定能找到他疏于防范的漏洞。
2、 被调查企业的管理漏洞
B公司宿舍区和厂区虽然都有门卫安保人员,但对我们这些不明身份的“非法入侵”者并没有进行认真地盘查,使我们调查员在被调查对象的工作、生活区域进行巡查时如入无人之境,也给我们顺利完成调查任务提供了可趁之机。
3、 反应敏捷,沉着镇定
被B公司销售分公司工作人员及张某怀疑并盘问一事说明一个道理:就是在踩点、安装设备的时候要机敏灵活,当机立断,任何犹豫徘徊都会成倍地增加暴露风险;对待危机要沉着镇定,胸有成竹,不可惊慌失措,俗话说“狭路相逢勇者胜”。
4、 认真负责,不屈不饶
这里强调的是工作态度,也是一切工作好坏的决定因素。不管工作难易程度如何,如果没有一个积极的工作态度,没有认真负责、不屈不饶的精神,再简单的调查也是干不好的。我们的体会是对待任何一个案子,都要做到举轻若重,正如《孙子兵法》所云:“古之所谓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例如我们在济南的调查,相比较而言应该是容易的,但由于一着不慎,也出现了被当事人盘问的险情,差点前功尽弃,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相反,天津的调查,似乎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但由于我们“绝不言弃”,最后也“峰回路转”、成功结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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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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