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私家侦探
021-61311758
私人侦探
  法律咨询
首页
服务项目
委托流程
经典案例
相关法律
关于典成
联系典成
行业资讯
  联系我们

上海电话:021-61311758  
上海手机:13816362658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云社区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服务项目 > 法律咨询 >

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更新时间:2017-03-12 15:22 点击:
 

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一般说来,对于生效的法院裁判文书或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无需经过再次证明,就可直接作为定案证据使用。这是因为,生效的法院裁判文书或仲裁机构裁决文书具有既判力,使得经过这些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事实具有了不可更改性,对它们不必再证明即可运用。例如:前一个生效行政判决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那么在由该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就不必再次证明其违法性,而可直接将它作为行政赔偿诉讼的事实依据。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法律咨询代理
  •  
    手机:13816362658   传真:021-61311758    E-mail:dci163@163.com
    典成(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私家侦探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云社区 沪ICP备13018152号
    点击QQ咨询
    咨询热线
    021-61311758
    咨询手机
    1381636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