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忠诚度调查
婚姻关系是一项与社会公众联系最为密切的民事法律关系,婚姻关系的稳定对家庭的稳定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均具有重大意义。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婚外情、“包二奶”等一些不良现象沉渣泛起,不仅威胁着家庭关系的稳定,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严重受损。当事人如何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的权利已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
我国民诉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准绳需要当事人拿出强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而众多的案件当事人在案发时并没有这种证据意识,且自身在能力、技术手段、法律知识,时间精力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欠缺,尤其对离婚诉讼来讲,无过错方已经是婚姻关系中的受害人、弱者,遭受了财产和身心的重大打击,却还要对极具隐秘性的过错行为承担繁重的举证责任,势必产生弱者更弱、强者更强的两极分化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表明,在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也未采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手段的前提下,偷拍、偷录的证据也可以被认定为有效证据。以离婚案件为例,在公开场所如商场、公园等地偷拍的亲昵照片、摄像等是合法的,不涉及侵犯公民隐私权,而在非公开场所如在第三者家中,卧室内等地偷拍偷录则是不允许的,有侵害公民住宅权、隐私权之嫌。在使用工具上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窃听窃照间谍器材即可,使用合法的录音录像设备是允许的。当然,法律也明确规定,合法的知情权优于非法的隐私权,对于任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隐私行为,他人都有权揭露和干预。
为捍卫道德和法律的尊严,为维护受伤的您的合法权益,我们愿意接过您手中“知情权”的印绶,用我们的专业和精力为你提供全方位的婚姻调查服务,通过对您的配偶全天候的监控等多种措施,查明其有无婚外情的确凿证据,让您在疑窦丛生的时候得到明确结论、在利益受损的时候获取铁证维权。
对确有婚姻背叛行为的,我们将提供获取足以证明其情人、同居或重婚关系的、且多次、连续有亲密接触行为、让对方无可辩驳的影像资料。尽可能获取知情人的证人证言、被调查对象在公开场所以情侣或夫妻名义相互称呼的录音,或以夫妻名义进行其他活动的证据(如购买房产、共同投资、就医就诊、流产生育、家属签名等)。查明幽会或同居的地址信息:详细准确的门牌号、房间号,有条件的提供二人同进同出的影像资料。必要时可协助委托人现场捉奸和报警,获取更为有力的证据。
对您的配偶并无婚姻过错,实属误会的,我们将提供较长时间段连续行踪监控的影像资料,合理排除所有可疑的时间、地点、人员交往等婚外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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